• 向注册用户发送商业营销短信,竟然不是广告?——对市场监管总局《〈广告法〉适用问题执法指南(一)》中“受众特定性”规则的解读与建议

    市场监管总局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〉适用问题执法指南(一)》提出,符合特定条件时,受众被视为“特定个体”,相关推销信息不适用《广告法》。其中一条规定——“发送仅注册会员可见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的”——意味着部分发给注册用户的营销内容,可能并不构成《广告法》意义上的“广告”,但并不意味着“松绑”。本文逐一梳理:指南怎么规定、与公众认知的落差、如何理解“不特定”、当前司法与监管口径、域外做法,以及给企业的合规建议。

    2026-06-10 麻策 姚伊新 陈雅欣 1660

  • AI短剧的刑事风险,可能从你开始训练模型那一刻就已经启动了!

    2026年5月,一份来自广州黄埔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让这个问题变得具体。覃某某、沙某某翻录了1716部AI短剧,在网盘低价销售,被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、缓刑一年二个月。判决书里有一句话值得每个AI短剧制作方认真读:AI短剧“凝聚了人的智力劳动和创作意志”,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。这个认定是双向的刀。你的作品被翻录,刑法第217条保护你;但你在制作过程中怎么用素材、拿谁的脸来训练、生成了什么内容——同样进入了刑法的评价范围。

    2026-05-29 白瑞泉 602

  • 【AI犯罪案例分析】AI中转站站长被上海警方抓捕,灰色赛道的合规警示

    根据业内核实信息,该站长长期以“反向代理+账号池”模式运营AI中转服务。具体而言,其通过批量注册或购买Claude、GPT等境外大模型的订阅账号,并利用自动化脚本维持账号活跃度,构建了庞大的“账号池”。在技术架构上,该站长利用境外服务器搭建反向代理,将这些境外AI模型的接口以远低于官方的价格打包转售给国内用户。其商业模式一度宣称“1元兑换数百万Token”,吸引了可观的用户规模,累计流水涉及金额较大。

    2026-05-29 欧阳昆泼 5583

  • 竞业限制新规,促进游戏泛娱乐企业保密制度升级

    近日,笔者接到客户咨询,对于公司初创技术员老的出走,是否可以动用“竞业限制”条款加以约束?该名员工签署了竞业协议,也在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。长期以来,竞业限制在互联网和泛娱乐行业几乎成了员工离职的“标配”。从核心技术人员到普通运营岗位,一份范围宽泛、期限顶格、违约金高额的协议摆在面前,签还是不签,往往没有太多讨价还价的余地。

    2026-05-29 王平 333

  • 泄密攻防新兵法:互联网商业秘密保护动态

    从《原神》《崩坏:星穹铁道》这类头部产品持续不断的“内鬼”攻防战,到《GTA 6》震惊全球的大规模素材外流事故,再到近年来不少国产大作宣发关键期遭遇的“全网剧透”——游戏行业的“提前曝光”已从零星的爱好者爆料,演变为针对企业核心商业机密的系统性侵害。

    2026-05-29 王平 332

  • 新规之下:用户疯狂氪金打赏主播,平台是否需要对此买单?

    “榜一大哥”一掷千金,事后懊悔不已;未成年人瞒着家长偷刷积蓄,大额打赏屡见不鲜;妻子发现丈夫豪刷礼物,一纸诉状将平台告上法庭......近年来,高额直播打赏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。笔者长期深耕网络直播领域争议解决,此前亦曾代理平台方成功应诉打赏金额高达800余万元的典型打赏返还纠纷,促成法院全面驳回原告对平台的诉请。在直播打赏纠纷持续高发的当下,公众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:已打赏的款项能否主张返还?提供直播服务的平台,是否需要为用户的高额打赏买单?

    2026-05-29 王琼飞 徐娟 375